“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对于普通老百姓, 特别是农村家庭来说, 遇上天灾人祸或者意外事故, 就会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见义勇为,中华民族之美德, 善行义举,从来都可歌可泣, 然,见义勇为者,伤亡受害时有之, 制度的缺失,让见义勇为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陷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情何以堪? 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因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经双牌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双牌县财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双牌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民保险)成功签署“一元民生保险”项目,该项目是我县首个由政府买单惠及全体户籍实有人口的民生保险项目。以全体双牌户藉人口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包含自然灾害公众责任、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 凡具有双牌户籍的人员,从年2月1日起,发生下列保险事故的,中国人民保险均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中国人民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台风、泥石泥、突发性滑坡等灾害。 2.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中国人民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见义勇为指行为人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 发生保险事故后,我县居民即可拨打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或我县理赔部电话-进行报案并根据提示办理理赔相关事宜。中国人民保险收齐必备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到被保险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便捷的理赔流程:出险报案--现场查勘核定--收齐资料--支付赔款到户,最快一天可以全部完成) 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伤亡的,每人可获赔的责任限额为元。致伤住院的,保险期间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元。发生事故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为百姓买一份“一元民生保险”花钱不多,但意义非凡。一方面,体现了县人民政府以民为本,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民保险,造福于民”的经营理念和作为保险业领军人物该有的责任担当。 一元民生保险的开展为我县居民见义勇为和因灾死亡人员增设新的安全防护网,必将进一步弘扬我县人民见义勇为的善行善举,促进我县社会风气的改善,提高我县社会救助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 赞赏 长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