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6日讯日前,双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中小学生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双牌县飞之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专项检查时,发现双牌县飞之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人员密集场所在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栅栏),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7.5.2条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单位违背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管理规定,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决定给予双牌县飞之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拆除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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