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4/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开班,切实保障县城及部分周边区域适龄儿童依法有序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按标准班额招生。即小学一年级招生控制在45人/班之内。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综合考虑学校布局、辐射区域、学位情况、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尽量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或到特殊学校就读的办法解决,确保90%以上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学校擅开口子,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公办民办联动、共同协作。发挥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主渠道作用,支持阳明学校吸纳有意愿的适龄儿童入学,引导生源合理分流,促进公民办学校竞相发展。

(五)坚持总体统筹、适当调剂。鉴于各学校划区招生范围生源与可供学位难以做到绝对吻合,如划区招生范围内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三、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学校

班额

班数

计划数

泷泊镇第一小学

45

8

明德小学

45

4

泷泊镇第三小学

45

5

泷泊镇中心小学

45

4

湘一.阳明学校

45

2

90

合计

23

四、招生划区

1.泷泊镇第一小学:县城紫阳路以北、兴隆街以西和双电路(双电桥止)以北潇水桥以南区域;

2.明德小学:县城紫阳路以南及泷泊镇原义村、八亩田村、九甲村、二甲村、观文口村区域;

3.泷泊镇第三小学:紫阳路以北、兴隆街以东、双电路以南及泷泊镇原上双村、周冲村区域;

4.泷泊镇中心小学:潇水大桥以北、潇水河以东、青龙洞社区、城北开发区等属泷泊镇管辖区域。

5.湘一.阳明学校:自主招生,并优先保障城区适龄学生就学。

其它乡镇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近在本乡镇(含原永江乡、平福头乡、尚仁里乡)小学就读一年级。

五、招生对象

1.户籍在城区小学划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日期为准,下同)。

2.监护人的房产在城区小学划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搬迁房)。

3.监护人在城内经商或务工的适龄儿童,并愿意接受学位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六、学位登记时间

(一)属招生对象第1、2项的,请于7月15-17日到所划区的相应小学预报名登记。

(二)属招生对象第3项的,请于7月18日-7月21日到所划区的相应小学进行学位申报登记。

各学校招生一小:甘仁君

明德小学:李大耀

三小:办公室-

泷泊镇中心小学:王琼君

湘一.阳明学校:邓敏娟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应学校申报学位的,后果自负。

七、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划片区域内有户籍的学生须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

2.在划片范围内有房产的须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正本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监护人本人名字当年近三个月缴费的水电收款收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年7月15日前。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复印件。办证时间为年7月18日以前。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单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正本和复印件。

另外,所有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贫困户手册正本和复印件。

八、录取办法

1.若划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学位申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片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学位申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且未被录取的第三类学生,由县教育局以微机派位的形式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学校。

第一类: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生监护人的房产在学区内(含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搬迁房);

第三类:学生监护人在城内经商或务工。

2.各校在7月25日前到公安局相关股室核实学生户口的真实性,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虚假户口、虚假合同等佐证材料的一律取消学位。核实好后将报名情况及相关证件于7月28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审核名单在8月10日前进行公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教育、泷泊镇、公安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基教股长、作风办主任及相关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年双牌县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正科级督学奉起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廖晓明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加强宣传引导。将招生方案分发到城区各小学,并张贴到校门口,同时通过双牌发布、县电视台等县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肃招生纪律。县城小学招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校不得私开口子接收外来学生和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对擅自招收外来学生和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扰乱城区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处理校长和相关人员,所招学生一律退回。对分片造成部分学生上学不便,需要调整的必须向教育局基教股履行手续,学校不得擅自作主。严禁在招生中弄虚作假,若有假造户籍、房产证、居住证、务工合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报告公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搞好资料整理。各学校要安排班主任将《户口簿》《房产证》《用工合同》《居住证》等学生个人报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统一顺序装订,每人一份。

双牌县教育局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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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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