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文件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人,其中庆安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其余均属于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庆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年龄、户籍、学历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5、年毕业生需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6、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与黑龙江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或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开具学位认证证明的,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公告在庆安县政府网站和庆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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