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报道“善心汇”首犯张天明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近日,钦州,成都,江西等多地法院宣判善心汇网络传销案,最高获刑7年;罚款10万。 农冬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判决 日前,由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农冬兰利用“善心汇”网络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灵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农冬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刘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 10月24日,成都郫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敏参与并组织三级共计30人进行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敏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张瑞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 12月7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张瑞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年5月,被告人张瑞强投资加入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谓”经营活动”,依托公司网站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通过缴纳一定资金方式层层发展下线,获利34万余元。经司法鉴定,其在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8层,下级网络有20层,个会员账号。 被告人张瑞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相关阅读 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截至目前,善心汇共有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是近年来较为罕见的特大涉嫌传销组织。 年7月,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截至目前,善心汇共有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是近年来较为罕见的特大涉嫌传销组织。 7月24日“平安北京”发布通报称,部分“善心汇”会员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严重扰乱了首都社会秩序。 7月26日,“平安北京”再次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部分“善心汇”成员被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一事,截至7月26日,6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被刑事拘留。 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永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同时,经检察机关批准,全国多地公安机关也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名对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目前,已查明张天明等人非法获利22亿余元。 文章来源:中国反传网综合整理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原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angpaizx.com/spxqh/10562.html |